2006年12月27日 星期三

媒體誤報又一樁,瀝青鴨事件

12/20號的時候,TVBS接獲民眾投訴,沒有先查證,就報導"瀝青鴨"事件!還掛上獨家喔!

但至今瀝青鴨尚未查獲半隻,而"瀝青鴨"事件讓鴨價慘跌,生意掉了五成!

昨天(12/26)鴨農們找上立法院請命,並說明除鴨毛是用松膠,非報導的瀝青!

現在想知道的是,在薑母鴨最熱賣的冬季,卻因TVBS沒有查證的報導,讓鴨農生意掉了五成,這樣的損失,TVBS後續要怎樣賠償!?或強調這是媒體第四權,盡責報導民眾爆料而已!?

人家隨便爆料,你就隨便報嗎?老師有沒有說過,新聞消息要查證才能報唄,要查證!要查證!要查證!講不聽阿你~你以為你是邱X(X毅)有立委免責權,可以濫用來爆料嗎?現在可好啦,人家鴨農找上門來問哪裡有瀝青?你就算用瀝青把自己給拔毛了,也賠不了人家損失的生意!媒體不是這樣幹滴,記者不是這樣寫稿亂唸一通就可以滴~

延伸閱讀:
Yahoo!奇摩新聞:瀝青鴨事件專題
《澄社評論》媒體爆料壟斷與政治亂局
爆料掛帥的失職媒體
爆料白色恐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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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12/29 update:
被TVBS報導為瀝青的不明黑塊,經化驗後確認是松脂!一個沒有查證的報導,結果讓鴨農損失頗大,我想知道的是NCC對此有無懲處,或是又靜靜的過去了!?然後等下一次誤報!?

鴨農說,報導電視台應連續道歉4天
,我想乾脆按鈴控告,然後賠償損失好了,媒體才能警惕在心阿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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