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一個很諷刺的事件,山老鼠一堆沒抓,撿個木頭竟然被冠上"竊取國有林木"的罪名!?
這就是司馬庫斯櫸木(風倒木)事件!這篇文章內有簡要的說明:
前年海棠颱風過後,一棵巨大的Tlbil(櫸木)橫阻在部落主要對外聯絡道路,為求部落學生能盡快復學並部落族人們可下山就醫或辦理其它事務,在當地政府尚未快速&清理復通,經由部落會議決議一致通過以自力方式處理。及處理過後一段時間,林務局在未經在地者同意,私下將倒臥的巨大Tlbil(櫸木)完整部份鋸成數段,搬運下山。
我們整個司馬庫斯部落族人們,感到很憤慨。之後,經過大家決意不追究,為要充份利用山上每一樣東西,決定將剩餘的部份木頭運回到部落做為部落意象材料。豈料,在搬運的過程中,被上山休閒的幾位警員發現,立即回報,再經竹東林管處起訴「竊取國有林木」。
這是森林法與原住民法的衝突,請看這一篇後面列出的法律條文;這一篇有對於判決提出的質疑(下面另有網友yam的回應)
.聲援司馬庫斯『無罪抗告』連署
.撿樹被判刑 司馬庫斯泰雅部落族人上訴到底
.Smangus(司馬庫斯)櫸木事件
.5/7司馬庫斯部落宣示傳統領域森林管理權
.司馬庫斯「埋石立柱」 拒絕巡山員
ps.若妳/你也認同司馬庫斯三位原住民無罪,歡迎加入連署,甚至可以小額捐款100元的方式來幫助司馬庫斯部落進行上訴的費用。(支持方式取自這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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