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(6/17)一早,民宿王大哥就問要不要跟他們(王大哥與馬來西亞遊客)一起去東海岸走走,當然好囉,有在地人帶路我是最樂意的^^...
一開始王大哥先帶我們經過了利吉惡地後,到山上俯瞰台東市,王大哥提到,我們上去的那ㄧ座山裡面是鑿空藏飛機的,想說碰運氣看不看的到軍機降落,不過很可惜miss掉了,結果看到稻田中一排燈光,才知道那是引導飛機降落的訊號阿~真是隱密。
之後沿著海岸線往東河方向走,沿途除了有看看越來越有設計,用漂流木製作的裝置藝術,還到加母子灣踩海灘,中午吃過大腸麵線後,就到大南溪更進去的地方玩水(超清澈),重點是,沒觀光客知道要到那裡玩水,一下午只有我們,真的很愜意
弊案在哪裡?其實在東海岸,一塊唯一有沙灘的海岸:杉原海灘,正圍起來興建大飯店,據當地人表示,那是唯一能蓋在沙灘上的建築物,原因當然是有政商勾結,也沒經過環評,除了把原本全民擁有的海灘變成私有物外,若是飯店開始營運,廢水垃圾將汙染那片海洋,只可惜抗議也抗議了,但是沒外人理會,現在都動工了,就算停止,也是一個難以處理的超級垃圾,弊案阿!
再來是無用的河堤防洪工程,王大哥有提到,台東的水幾乎很快就流到海裡了,沒有防洪的需要性,但是因為政府有撥款下來,縣政府還是在河堤做了防洪處理,只是一點效用的沒有,而工程的部分款項,當然落入相關人的口袋了!
而台東火車新站也是一個眾所皆知的"弊案",原本新站預定地非現在車站的位置,而是比較靠近市區的地方,但是縣長力排眾議,堅持要蓋在現在的地方,因為那邊是縣長的土地,後來也高價賣給了政府(車站需要而徵求土地),當然大賺一筆囉~
傳統又在哪哩?今天真的很Lucky,遇到了魯凱族的傳統婚禮,而且是大頭目的兒子娶新娘喔(沒記錯的話,總之跟大頭目有關)~但是發現時婚禮已經接近尾聲,大夥都在跳舞,我很興奮的也一起跑下去,魯凱族人很好客,就直接拉起你的手一起跳,還馬上送上小米酒等,因為是傳統婚禮,大家都盛裝出席,平常可看不到這麼盛重的傳統服飾呢^^
很特別的一天,在無慾無求中,意外獲得很多~
9 則留言:
你提到你與王令麟一同吃飯那一節,不知道你是不是你言談中的席間的媒體主管一員,其實部落格由於是公開性質,應該算是廣義的媒體,你這裡指的弊案,既然你用了那麼沉重的字,你有沒有查證??台東離海近,難道台北離海不近?水當然在正常的情況下很容易順流下海,但是多颱風的台東,在海水倒灌時你覺得堤防有沒有一些作用?如果沒深入查證的話,你聽一面之辭就認定為弊案,跟腳尾米的記者輕忽的態度有何兩樣,台東新站的弊案說也是一樣,你就引用了一個人說的,什麼台東人都知道,就當作答案,會不會太草率了點,從你的文章中知道你是世新的校友,理應受過新聞教育,請回想你的老師曾經教過你什麼?如果你的腳尾米學弟妹,跟你暴料,你不知會不會上勾.
嗯~寫完應該是落落長一篇了...
首先,我有說明我"看到"那一篇文章,所以不是我跟王令麟吃飯,我想你可能也沒看清楚文章!
另外,水患發生的原因在哪?是因為防洪疏水沒預測到最高值嗎?是河流未整治導致水患嗎?只要整治河流,就可以免除洪水夢魘嗎?只要採用生態工法築堤就可以減少水患嗎?
我武斷的說,台灣,不只台東,要解決水患,應該是從治本面來看,該治的是過去許多不當且愚蠢的環境工程所造成的!
所以在登玉山回程被土石崩塌暫時困在中橫道路上,看到土石泥水滾滾而下時,我記得我跟同行的小M抱怨了一下,山林濫墾濫伐,過度或不當設計與開發都是兇手,像台北的基隆河截彎取直的彎曲河道,就是一直被人質疑的地方!
另外,海水倒灌是河堤的生態工法可以解決?這段我真的看不懂你要表達的地方!
另外,我會提到眾所皆知,好吧,那當然有問過"其他人"對於台東新火車站的看法,不知道礙於保護消息來源,能否調查不公開,又或者你有興趣的話,不妨走一趟台東,詢問市區的小吃店,冰店等等的老闆啦,或是買包子的時候問一下,聊天時閒聊,問問怎車站地點不甚便利啦,唯一沙灘又是保育動物棲息地怎能讓財團蓋飯店啦?為何當地人不能使用沙灘啦?為何當官卸任後有上億資產移民啦?為何台東風吹砂情況越來越嚴重?為何砍了防風林後還要造防風林?...當地居民會跟你說到很多很多...或者,我該說的是自己走入"三人成虎"的"騙局",只不過這次有7~9個人一起呼巄我 (呆的時間太短,沒跟更多人聊,有時候會一聊就很久阿~XD)!會沒有精確的人數是因為交叉詢問下,只記得問過人數有到九人,其中火車站應該有七或八人如是說!應該有比腳尾飯多詢問一些人了...嗯~當時馬來西亞來的旅客也在場,家醜不該外揚!因為他似乎相當訝異,直問說台東這的好的地方也會這樣喔!?
另外,是,我是世新校友,學的是三計五管,包含心理學,社會學,傳播理論等,我想,你有興趣,也可以唸一下傳播管理..
不過,說真的呢,很希望知道你對小老百姓可以用的"深入查證"方法有何建議?其實會很想知道可以"深入查證"的方式,因為無法拿出啥鬼power要求要去查帳戶,或是先前工程發包紀錄,雖然大家都說人民是頭家...
只能很蠢的用訪談...
哈,抱歉,我沒看到你是引述的,因為前面也看到你也和其他的名人吃飯,再加上很好奇你的世新背景,以為你在媒體服務,所以想問問你,當然這不是重點,公民記者本來就無所謂的是不是職業記者,但是,我認為應該也一樣要是個"專業"的記者.
話說回來,訪談本來就是採訪的主要手段,中"腳尾米"箭的記者難道沒訪談嗎?問題在於判斷與查證,這對於公民記者也是一樣,不是嗎?
你說你武斷的說.....這就是態度問題了,
舉個例子吧,李慶安的舔耳案,李在第一時間,聽到舔耳的人姓少見的"涂"而且是衛生署的長官,她就先入為主武斷的認為這個人就是涂醒哲,李不是沒有進行查證的動作,她見獵心喜認為找到一個署長的醜聞, 所以當她拿出的電話錄音帶證明她有所本的時候,忽略了,錄音帶中反覆提到舔耳的是"涂主任",而一口咬定舔耳的是涂醒哲,而鬧出大笑話
,所以,態度很重要,武斷會使你忽略一些事證,而只往你想要的方向去思考.
你的訪談對象王大哥有提到,"台東的水幾乎很快就流到海裡了,沒有防洪的需要性",但是在颱風登陸時,海水倒灌水,就會有河水排不出去的情況發生,堤防就會發揮功能,先不論這堤防做的好或不好是那種工法,如果就這樣一口咬定有做堤防工程就是跟弊案有關,就是有人把工程款放進口袋的話,在證據上是站不住腳的
台東新站的選址也一樣,不管這是不是眾所周知,也不管你問了路人甲乙丙丁,畢竟新聞報導不是民意調查,重點還是在查證,是不是真的有一個原來的新站的預定地?當時的縣長有沒有地在現今的地點(地政資料可公開查閱)?如果有,一個中央省級單位臺灣鐵路局的工程計畫,小小的縣長可使力的空間在那裡?
當然,既使是職業記者,也常自嘆沒power去查帳戶及會議記錄,但是記者的責任是,在資訊暴炸的社會,過濾眾多的消息及資訊,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,坊間的傳言當然是一個新聞線索來源,但是查證的工作未完成,記者應該有的選擇是暫時不報導查證不完成的新文,千萬不可給人家扣"弊案"的大帽子的.
我想我不會收回:我武斷的說,台灣,不只台東,要解決水患,應該是從治本面來看,該治的是過去許多不當且愚蠢的環境工程所造成的!
武斷不一定是態度問題,有時候會是認知與判斷問題...扯遠...每個人都有武斷的時候,你認為你武斷嗎?如果依照你對武斷的定義的話,是!所以你為認為"因為前面也看到你也和其他的名人吃飯,再加上很好奇你的世新背景,以為你在媒體服務"
你也犯了態度上的問題...
或許我的認知判斷有問題,那我當然很高興被點出來與修正,人生不就是這樣...只是我的認知在治水方面,還是不願意認同修修河堤就有幫助,治標須治本,哪裡是本?回歸到我前面說的!這次有沒有治本?其實台東是個多水區阿,直覺反應,除了河堤,泥沙淤積狀況有無解決?上頭的造林育林呢?另外多水的台東也有缺水的問題阿~那如何引導雨水下來後不是直接加高河堤讓水出去,另外還有keep住它來使用的?這是一連串的整治配套,就我那近四天得到的消息(沒有後續再查)的結果是沒有!
台東新站的預定地變更,是不是小小縣長沒有使力的空間?我懷疑的原因是,台東站會變成在卑南,一開始的起因也是因為"某家飯店業者"不滿鐵路在它後面經過,偕同民代等,就促成台東舊站停駛,而有所變更,所以才有後續發展...地方官員對於中央級的單位的決議都全盤接受!?我保留了問號!
理想的狀態會是,官是官,民是民,官為民做事...民泛指一般,而非特定"民眾"...
另外,你說:公民記者本來就無所謂的是不是職業記者,但是,我認為應該也一樣要是個"專業"的記者.
我不知道你是不是"武斷"的說出這樣的話?
因為我曾在那次和旅遊公民記者聚會時提到我對"公民記者"的疑惑,到底是公民?還是記者?這兩個結合後,哪邊比重比較重?跟記者的分野在哪?職業記者與公民記者分別的權力與義務又在哪?怎樣做才算公民記者?又或者我該說的是公民記者要做的是什麼?或者Blog又該呈現什麼?是新聞報導等級的文章?軟性的自己意見訪談結果?...
也感謝你給我一個機會回頭想想,或許我的"弊案"兩字真的算是大帽子,因為我的訪談不算是證據,無法顯示"確實是弊案",雖然我也問到怎能忍受這麼多問題?但想想,自己不也是這樣,常會"忍受"問題,而沒有尋求發聲之道,回過頭來,而該是用"疑似弊案",嗯~這樣又會弊案滿天飛了,要少一點就是像一個卑南族婆婆說的,哪個跟土地有關的案子沒有炒地皮的啦...
剛剛問了說,我問的"公民記者"沒有結論...我問的是前端...到底是公民?還是記者?這兩個結合後,哪邊比重比較重?我很疑惑...
嗯,大半夜還掛在網上,精神不濟所以沒看清楚你有引述來源,不過我可沒武斷.我是訪談
你做查證喔
訪談只是個手段,訪談的對象他對這件事知道多少才是重點,在無官不貪的社會氛圍下,路
人甲乙丙口中的弊案, 是值得懷疑而去做進一步的查證的.如果你問的路人實際參與其
中,當然有一部分的可靠性,對記者而言,這只是一條線索,如果冒然報導出來,就是不專
業.
舉另一個例子吧,瀝青鴨事件,t台收到一封讀者投書,說煮鴨肉有黑色物質浮上湯汁的表
面,他們也派了記者到鴨子來源的桃園某市場採訪,錯就錯在他們訪問到一個路人甲,指控
是黑色物質是用來拔毛的瀝青,之後就如獲至寶以為挖到了一個大獨家,沒進一步查證就
認定這是瀝青鴨,而到屠宰場看到用於拔毛的黑色物質也就稱說是瀝青鴨,而忘了,最重要
的採樣化驗步驟,而鑄成大錯.事實上,不管是不是私宰,沒人用瀝青去拔毛的.就算是真的
用瀝青,也應採證化驗,在千夫所指之時保護自己.
所以,抱著處處存疑的態度,是記者應有的態度
回來台東新站問題
其實鐵路因為延伸到新的路線,原有路線終點的舊站,都會面臨另建新站改道的問題,蘇澳
新站如此,花蓮新站如此,當然台東新站也如此,你說的"某家飯店業者",你可以從旁查證
它成立於那一年,再比對南迴鐵路的興建時程,做初步的查證時間點對不對得上,舊台東站
太靠海,最終像一條盲腸線被廢止,而新址選定上,有沒有弊端,也要進一步查證,你所說
"台東火車新站也是一個眾所皆知的"弊案",原本新站預定地非現在車站的位置,而是比
較靠近市區的地方,但是縣長力排眾議,堅持要蓋在現在的地方,因為那邊是縣長的土
地,後來也高價賣給了政府(車站需要而徵求土地),當然大賺一筆囉~"
指涉太明顯,如果當事人提出訴訟,恐怕你會敗訴,當一個記者除了要客觀查證之外,保護
自己也是很重要的,網路上網友文章因毀謗被判敗訴的已經有好幾個例子,不管你是公民
多於記者還是記者多於公民,光是網友寫文章,在判例上已經認定為公開評論了,你不可不
慎喔
你對生態環境的重視,我是佩服與贊同的,我不敢武斷的說你的對錯,而是提醒你為文必須
謹慎.如此而已.
我是從腳尾米的事件中搜尋進來你的不辣閣,看到你的文章有感而發,沒有踢館的意思,如
有不快,希望你見諒.
hey...沒有不快^^...其實這也是交流不是嗎?我的想法與寫法有所缺失,沒人點醒我也不會知道,我很高興,真的也很謝謝你給我一個學習的機會,還有點醒我要保護自己^^
只是自己聽到很多,會有點很情緒給它反應出來,確實不是一件好事情,而是該用其他的方式,或如同你所言,需要有更多求證與措辭的確要更謹慎...
感謝你,真的^^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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