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愛的露天賣家:從2009/11/01開始,露天開始收取成交手續費,所以,有可能:
對不起,我們要收費了。
1. 露天拍賣先前推出的廣告,收入不夠
2. 平台上的成交量,成長幅度很大,所以可以在成交手續費上有所進帳
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畢竟要維持一個平台的營運與穩定,一定要有收入,只是收入從何而來而已!去年的這篇報導寫到:
在2006年成軍之際,表明三年內都不會想賺錢這件事的詹宏志,談到日後的路,表示不對買賣方收費不僅是口號和訴求,「從露天網站的設計,就看得出來我們不打算收錢,」他說。所以這條路失敗了!?原本期待有不一樣的商業模式,看來台灣市場走不出來!?
他舉例道,一個可以讓買賣方私下協議的悄悄話功能,即代表著露天是一個真正的免費模式:只要雙方可以成交就好,至於是不是在這個網站上成交,不是重點。
原本露天是要走出拍賣的另外一種模式,看來也是要跟現實妥協,只收成交手續費是因為,收取刊登費用,則商品數量一定大減,會喪失"商品豐富度"的優勢,但是如何將交易反映到平台上?如何防堵私下交易?杜絕使用者規避費用?還有收費了,更該完善被詐騙的補償,這個是否也準備好?....露天要馬上面對上述的難題,也該祭出對策!
雖然露天手續費是1.5%,比起Y!拍來說,仍是一個利多的消息,當免費平台也收費的時候,seller會有所移動;另外,不能否認Y!的人潮仍是有生意的保證,這也是為何Y!拍在2006開始收成交費後,雖然刊登數量下滑,卻也終究止血的原因,台灣拍賣的生態就是,不是真的拍賣...而是中小企業做生意的地方,所以需要人潮 & 買氣,有可能會有回流,但不認為會發生多大成效,只是拉進了兩個平台的距離;另外一個就是,兩邊平台開始比的,除了人潮買氣外,還有平台穩定&服務滿意度了...
總之,靜觀其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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